追加股东的这事儿,那得看题主想要的结果是啥呀!
这玩意哪里来的标准答案。
追求的最后效果不同、具体情况不同,需要的资料当然也就不一样了!
吴律师来尝试做一些分类说明吧。
1、认缴制下,要求股东加速出资到期
就是那种公司说注册资本1个亿,但是实际一毛钱都没拿进去,公司的注册资本显示是“认缴”的【去翻他的工商档案就知道了】,那么,这会儿公司的股东就得掏腰包出来给钱。
需要的资料:
(1)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对方的身份信息
(3)终本裁定
(4)公司的工商档案【具体为设立公司登记申请书、出资明细表、章程、股东会决议】
就这些就搞定了!
打包,邮寄过去——给承办执行法官/立案庭!
2、认缴制下,还想追究此前股东的责任
就是那种眼看着公司一屁股债要来了,股东跑得飞快,赶紧把股权变更了、法定代表人换了。
这会儿的核心当然是“是否构成恶意转移股权”喽。
判断的核心几个标准为:
(1)股权转让的时间。是在债务产生前还是发生后?
(2)是否是等价转让还是低价转让?——就是转让价款,总有些大聪明喜欢用“0元/1元”
(3)是否实际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4)受让人是否明显不具备经营能力——常见的比如: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对方本来就是老赖....
当然,还有把公司门、牌匾直接卸了的
...................
这些情况下,那肯定就还需要:
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后的章程、股东会决议.......
?
3、基于实缴制下,追抽逃的责任
这个内容就很多,答主实在无法简单说清楚,依然记得,上一次线下讲解“抽逃出资”这四个字,花了三个多小时才算是把它说清楚。
这个肯定还需要:
验资报告
银行流水
股东变更登记信息
财产转移信息
关联公司信息
婚姻档案...............................
有机会吴律师再慢慢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