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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遗嘱继承举证责任分配
作者:吴丁亚 律师  时间:2019年01月03日
在每个家庭中,对于遗产的继承都是很重要的事。那么在遗嘱继承中如果发生了纠纷需要诉讼的时候,对于举证责任的分配法律上是怎么进行规定的呢?这就是大家需要了解清楚的问题,才能更好的进行诉讼举证。吴丁亚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遗嘱继承举证责任分配
(一)继承人身份的确认
吴丁亚律师提示,如果继承人系被继承人的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丧偶的女婿、媳妇对岳父、公婆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要求继承遗产,而其他继承人否认其为法定继承人的,应由主张自己有继承权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二)继承权的丧失
如果均为法定继承人,对谁丧失继承权存在争议,主张他人无继承权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比如举证继承人有虐待、遗弃被继承人的行为,而且该行为情节严重,或者有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被继承人,或者是杀害继承人的行为,有这些行为的继承人将丧失继承权。
(三)继承权的放弃
吴丁亚律师提示,对是否放弃继承权发生争议的,必须由主张他人放弃继承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不表示放弃继承权的,视为继承,除非明确表示自己放弃继承权,而且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必须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是遗赠,受遗赠人必须在两个月内做出接受与否的表示,到期不表示的,视为放弃,如果受遗赠人认为自己没有放弃的,必须对自己接受遗赠进行举证。
吴丁亚律师提示,看完本文之后,我们可以通过本文来得到更好的了解。这也是在实际中可能经常发生的事情,那么大家就要根据法律的规定来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这对于案件审理才能有更好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