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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担保之债是否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
作者:吴丁亚 律师  时间:2019年01月18日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如果出现了担保之债,那么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就是能不能成为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这就需要我们根据相关的规定进行了解,才能知道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大家就要从下面的内容进行了解,吴丁亚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担保之债是否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
担保之债是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有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以及婚姻法规定的情况除外。
吴丁亚律师提示相关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吴丁亚律师提示,看完本文之后,大家就要根据本文的内容介绍来进行了解。这也是夫妻生活中很重要的一点,至于担保之债能不能成为夫妻共同的债务就要根据情况来进行分析,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成为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