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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要求撤销不良征信被拒,男子将银行告上法院
作者:吴丁亚 律师  时间:2021年04月27日

男子办理贷款遭拒后发现是因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导致个人征信有不良征信记录后,要求征信中心予以撤销,却遭拒绝。男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行予以撤销不良征信记录。

2016年7月,郑某某因购买汽车需办理贷款,之后却被告知因征信原因无法审批贷款。尔后,郑某某向征信中心查询打印个人信用报告后发现,自己有一笔1998年在莆田某银行的贷款,截止2016年6月,已变成呆账。因征信系统中的逾期账户,系案外人蔡某某在担任某金融机构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冒用郑某某名义办理的贷款,且有涵江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为证据。郑某某据此要求某银行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撤销其不良征信记录,仍遭拒绝。无奈之下,郑某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认为,公民的名誉受法律保护,某银行拒绝向征信中心申请撤销不良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要求法院银行予以撤销不良征信记录。

审理过程中,法院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邀请聘任制调解员协助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银行将消除郑某某在银行征信系统上的不良记录,案件受理费由某银行承担。